左手多指工傷
一、依據GB/T 16180-2006《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規定:j)十級6)一手指除拇指外左手多指工傷 ,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左手多指工傷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左手多指工傷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左手多指工傷 ;你說左手多指工傷 的左手食指和中指末端粉碎性骨折可以構成十級傷殘。
二、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左手大拇指失去勞動能力為工傷幾級左手大拇指失去勞動能力應評定為八級傷殘。職工工傷致左手拇指一般離斷符合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B16180-“5.8八級”“17)一拇指指間關節離斷之規定左手多指工傷 ,應當評定為八級傷殘。
工傷左手斷了兩只手指屬幾級傷殘勞動者左手斷了兩只手指左手多指工傷 ,如果認定為工傷的左手多指工傷 ,具體屬幾級傷殘需要由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的受傷程度和受傷部位進行綜合的評定左手多指工傷 ,以最終的傷殘鑒定結論為準。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左手多指工傷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左手多指工傷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左手4個手指斷了屬于幾級殘廢工傷左手4個手指斷了是屬于8級傷殘,只要是雙手掌缺失2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30%以上,雙手十指缺失30 %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50%以上左手多指工傷 的都屬于8級傷殘。
工傷賠償左手多指工傷 :
醫療費左手多指工傷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擴展資料
八級傷殘的賠付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0 個月= 25510 元左手多指工傷 ;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5 個月×2551 元=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4 個 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5510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10204 元=73979 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等級
左手大拇指出工傷算幾級■ 七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左手多指工傷 ,功能完全喪失 ■ 六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一拇指缺失左手多指工傷 ; 手掌關節以遠大拇指沒有了。符合六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后進行移植再造,用右腳的大腳指和2腳指聯合移植再造手術又符合七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六級工傷和七級工傷待遇懸殊!國務院375號令:《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