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輕傷害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有傷殘等級的和無傷殘等級的賠償項目不一樣。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計算概述
1、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2、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3、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4、營養費=依據傷情確定營養費標準*天數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50元/天)×住院天數
6、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7、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8、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9、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車禍輕傷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解答車禍輕傷賠償這些費用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被車撞了輕傷一般賠償多少錢被車撞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了輕傷賠償根據損失及其他相關費用決定的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具體由雙方協商而定。
賠償包括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撤出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定損;
3、雙方寫明事故經過;
4、事故雙方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公司定損單及其復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處理,交警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關手續。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后,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鑒定;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并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三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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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傷賠償標準是多少呢?、 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因處理事故所發費的合理的住宿費用。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0、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以確需花費的費用為準。 12、 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3、死亡補償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 死亡賠償金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14、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以實際支出的費用為準,憑票支付。 15、 精神損害 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 繼承 。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16、其他合理費用:以上各項以外的,受害人因 侵權行為 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損失費用。 五、賠償程序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撞到輕傷相關賠償費用標準 我們建議的賠償程序:事故發生→傷員的救治(可以要求司機或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 傷殘鑒定 →協商賠償→(協商不成)起訴到人民法院→執行 六、應注意收集的證據。 事故認定書、保險 公司名稱 (車輛前玻璃都要粘貼 交強險 標志)、住院期間所有書面材料(病歷、診斷書、出院證、每日清單、費用發票)、陪護證、受害人及護理人收入證明、受害人及護理人的工作證據(工作證、工作服、工資條、 勞動合同 )及 居住證明 (暫住證、租房收據、房東證明)、其他各項費用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