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政府對房屋進行征收拆遷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的時候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是要先補償后拆遷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的,如果拆遷時遇到釘子戶的,怎樣處理主要看釘子戶的行為是否合法而定,如果非法阻撓拆遷的,可以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拆遷遇到釘子戶怎么辦1、拆遷人依法提出強制拆遷申請。提出強制申請時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應當提交7種資料,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的理由;被拆遷人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或補償資金證明。被拆遷人拒絕接受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作出行政強制拆遷決定。市、縣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行政強制拆遷申請后經過審查,對應當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應作出書面的準予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同時責成被拆遷人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執行部門)實施強制拆遷,強制拆遷決定書應載明行政拆遷的日期,該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動履行搬遷義務。該裁決書已按送達方式送達。
3、進行執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拆遷房屋及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并作好執行筆錄。該筆錄應由執行人、見證人(在場人)、公證人簽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政府遇到釘子戶最后的辦法 :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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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涉案的屬于集體土地性質,那么強制執行拆遷的法定程序,可以參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2、如果涉案的屬于國有土地性質,強制執行拆遷的法定程序,可以參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