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工程款一審訴請被駁回,二審據理力爭成功改判!
借用勞務資質承接工程的現象比較普遍,借用資質承接工程還是有很大風險的,本案也是借用資質產生的工程款糾紛。
-本案例人物介紹(均為化名)-
原告(實際施工人):齊先生
被告1(總承包方):某建設集團
被告2:盛業公司(分包1)
被告3:嘉和公司(分包2)
工程實際上是由嘉和公司組織、齊先生進行施工,嘉和公司沒有勞務資質,借用盛業公司勞務資質。從權利外觀上看,是某建設集團將裝飾裝修工程分包給了盛業公司。
本案的案情過于復雜,幾經周折,一審甚至差點兒立不上案。齊先生與被告嘉和公司簽署了一份《區域性合作協議》,該協議中約定嘉和公司將工程分包給齊先生,并收取齊先生15%的管理費。隨即,齊先生啟動了工程。
當事人齊先生是實際施工人,當時委托北京天用律所的時候,交到天用律師手中的證據材料只有3頁,缺失大量證據材料很難打贏這場官司。天用辦案律師在接到案件后與當事人進行了充分溝通,積極整理卷宗,構建證據鏈條。在與當事人不斷溝通中,本案的事實也逐漸浮現出來。
齊先生帶著工人現場施工,每個月會將本月的工程量上報給王某、嘉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以及嘉和公司的會計。三人全部進行確認后,月進度工程款金額才算確認下來。
但是齊先生手中沒有能夠直接證明其是實際施工人的證據,全部都是間接證據。齊先生是一個本分老實的人,當時沒有想到會被人坑,手中的證據真得是少之又少。在天用律師多方溝通下得知,齊先生曾經因為手下工人工資的事宜報了一次警。發包方某建設集團的相關領導也到場參與調解。
一審被告嘉和公司當庭提出反訴,認為工程款超付要求賠償。提交的證據完全是捏造和胡亂拼湊,很明顯是為了拖程序而反訴的。經過一審審理,一審法官沒有對基礎事實查詢清楚,一審駁回了我方當事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反而支持了被告嘉和公司的反訴請求。我們對這個結果顯然非常不滿意!
當事人齊先生隨即提請上訴,二審中天用律師詳細整理了20頁的證據目錄,庭上,經過律師用間接證據和法律邏輯,據理力爭說服二審法官,成功對一審的結果進行了改判!二審駁回了被告反訴的請求,成功為我方當事人爭取到了訴請的工程款!
二審成功改判,由一審一分錢沒有被支持、反而賠償對方的損失到二審改判支持我方的訴請工程款,齊先生的工程款糾紛在天用律師專業處理下終于得到了解決!
案例來源: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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