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工傷事故 損害賠償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的標準是什么 1、 醫療費 :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金額(上述項目的計算依據為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受害人所在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天數 3、交通食宿費:受害人所在單位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 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 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 ①適用于 工傷 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②應先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 ③所必需的陪護人員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費用亦按此計算4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參見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 中的相應標準) 4、生活 護理費 :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④生活護理費按月支付,并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適時加以調整,計算期限可參照最高院關于 人身損害賠償 的司法解釋。 ⑤三種護理等級的區分暫無具體規定,可參照《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和最高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確定。 相關知識:對 職業病 診斷有異議怎么辦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工傷的發生肯定會涉及一定的賠償,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自己需要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來進行權益的維護,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有的人對于事故的賠償沒有一定的了解從而不利于自己的利益維護,所以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護有著法律上的支持。
工傷事故賠償計算標準是怎樣的一、醫療費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上述金額的計算依據是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傷者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天數三、生活護理費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省內規定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筛鶕纫幎ㄟm時調整。四、輔助器具費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工傷期間工資(從受傷之日至傷殘鑒定日止)工傷期間工資=受傷之日至傷殘鑒定之日止的工資福利收入該期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六、交通食宿費指到省外醫院就醫,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費用。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指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的傷殘等級,應當按照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工傷職工的傷殘補助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月工資*按傷殘等級確定的月數(最多24個月,最少6個月)八、傷殘津貼指工傷職工因工致殘,并被評定為一至四級傷殘,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的;被評定為五、六級傷殘,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本來應當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傷,但出于某種原因難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津貼。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指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經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給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即只有在終結勞動關系時才能享受,其具體標準由省內規定。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指對于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傷殘程度五級至六級的工傷職工自愿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為幫助工傷職工再次就業一次性發給的補助金,以彌補工傷職工在今后的求職就業中與非工傷人員相比存在一定困難而給本人造成的一定損失。具體標準由省內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工傷事故賠償標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工傷事故賠償標準最低是多少”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的解答如下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標準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⑼9ち粜狡诠べY(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那么這就是工傷事故賠償標準了。
在工傷的賠償標準是多少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你好!一般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一)醫療費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交通食宿費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三)康復治療費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四)輔助器具費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五)停工留薪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六)護理費一、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工傷事故賠償的金額標準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二、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七)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五級、六級傷殘待遇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