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單位不交社保的賠償包括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補交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如果未簽勞動合同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單位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維權:
1、以單位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2、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向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公司不買社保可以要求補償嗎可以。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可以。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解除勞動合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其中賠償金和經濟補償是不一樣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兩倍,而經濟補償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關,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若勞動者月工資未高于前述3倍數額,則無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過12年。如果勞動者月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他情形。
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賠償金嗎?有什么依據呢?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可以要求賠償的,社會保障是強制性的。單位和員工一旦建立勞動關系,單位就有義務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通常,社會保險費用由雇主和個人根據社會保險條件、保險支付方式和標準以及保險福利的內容和標準承擔。
如果公司不繳納社保怎么維權?
如果該單位不向工人支付正常的社會保障或不全額支付,這是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提出終止雇傭合同的請求,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同樣,順利解決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單位不同意,則應考慮以下兩種方式來保護其合法權益。如果單位兩年以上未繳納社保,可以采用這種方式。在當地社會保障辦公室領取就業合同、工資單和其他勞動證明材料,以反映問題。經社會保障局核實,要求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或者補償勞動者的社會保障費用,逾期不支付的,它將被罰款。
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會怎么懲罰?
如果公司不為其員工支付社會保險,并給其員工造成損失,則他有責任根據法律進行賠償。毫無疑問,向員工支付社會保障金是員工所屬企業的一項法律義務。此外,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障金。如果公司不為員工支付費用,而雇員指定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了一個機構來支付,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企業支付給員工。當時,勞資關系不僅僅是勞動關系,而是普通的民事關系。當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我們向法院提出索賠時,我們需要要求公司賠償相應的責任,而不是要求公司支付社保。
公司不幫員工繳納社保有神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障法》第84條,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支付社會保障金,他應按照社會保障機構的命令在一定期限內糾正該規定公司未交社保可否尋求賠償 ;逾期不繳納的,用人單位將處以社會保險費雙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