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1.工傷不存在營養費之說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由用人單位按原工資待遇發放 停工留薪期 工資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該停工留薪期工資應當包含營養費。 2.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 工傷停工留薪期 工資。 4.至于護理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單位未安排的護理的,單位應支付護理人員護理費。 5.具體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來操作的,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規定來計算護理費,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或者地區平均工資來計算。
工傷營養費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受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賠償: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40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工傷期間的營養費怎么算工傷期間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營養費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根據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出院后的生活費,營養費怎么算?工傷賠償沒有營養費。工傷保險待遇中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沒有營養費,只有住院伙食補助費,其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或者統籌地區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賠償有12項費用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工傷出院后營養費怎么算 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可向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機構申請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