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對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你影響不大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如果受傷自己要先添錢看病等問題解決,看應該誰付錢,還有就是因為土地問題,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他不去人等于沒報警。
報案后派出所通知涉案人到場不來派出所會怎么辦?報案后派出所通知涉案人到場不來派出所依法對其實施強制傳喚。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固定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經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司法機關可根據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依法采取拘傳的強制措施,強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傳后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或進行拘留。同時,拒絕接受傳喚,也可作為對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的一個表現,在量刑時予以考慮。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票。無論是已經立案的傳喚或者是立案前的傳喚,犯罪嫌疑人都必須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程序,如果被傳喚的人拒不歸案,那么就可能面臨更為嚴重的后果。公安機關就可能會認為此人有脫逃的嫌疑,可能會對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拘傳、刑事拘留或者在檢察院批準后直接予以逮捕。筆者曾經遇到一個案例,一個人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沒有當回事,最后在坐火車時被抓捕,因為當地公安機關將其列為網上在逃人員。所以,經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回避是解決不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了問題的,必須積極的面對公安機關的刑事調查程序。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 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他的住處進行訊問。傳喚犯罪嫌疑人,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工作證件,并責令犯罪嫌疑人在傳喚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傳喚結束時,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傳喚結束時間。拒絕填寫的,應當在傳喚證上注明。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在訊問筆錄中應當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時間、到案經過和傳喚結束時間。本規則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適用于傳喚犯罪嫌疑人。
警察打電話給打人一方要求來警察局,他不配合,警察怎么處理如果很有必要找到那個人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的話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那么警察會調取那個人的信息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然后找到那個人,要求他配合。如果還是不配合的話,也會會拘留24小時
車子出了交通事故,報警后對方不去交警中隊處理、簽字,而且交警中隊讓我自己聯系處理,怎么辦?1、報警后對方不處理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交警隊還是可以下達事故認定書,下達認定書3個工作日后沒有異議就可以結案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了。
2、責任主要還是交警隊認定。
3、可以起訴對方,按7成責任承擔必要費用。
4、交警隊只負責下達認定書和調解,沒有其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他的責任。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展資料: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3、倒車、溜后發生交通事故的;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8、逆向行駛的;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11、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打架對方報警后對方答應和解,但一直拖著不去公安局簽字,怎么辦?打架如果致人損傷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涉嫌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二級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如果對方的損傷在輕微傷及以下的,則屬于治安處罰的范疇,已經報警,建議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你由公安機關處理,辦案民警會幫你通知對方的。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報警對方不配合去警察局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故意傷害賠償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不構成傷殘,賠償以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項目;如構成傷殘,按傷殘等級賠償第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項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