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對于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確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細則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協商是由用人單位提出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單位和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的訂立、解除及終止都做出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了明文規定,其中明確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也比較多。如果是單位提議,經過友好協商解除合同的,單位要給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而職工存在嚴重違規或者經過試用期不合格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單位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包括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
1、依法辭退員工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只需要依據每工作滿一年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支付勞動者一個月月工資,工作不滿六個月的依據六個月計算,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依據一年計算的標準,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即可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
2、違法辭退員工,那么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一、過失性辭退包括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合法辭退規定包括:
1、勞動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的年限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補償新規定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