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賠償有效時間是三年。道路交通事故適用民事訴訟時效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一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多久交通事故理賠 需要多長時間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 交通事故 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20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 醫療費用 的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可延長1個月。 2、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4、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 處罰決定書 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 。 5、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6、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 傷殘 評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評定 傷殘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7、對交通事故的尸體進行檢驗或者鑒定后,公安機關應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尸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尸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交通事故理賠時限為多長時間交通事故理賠時限為多長時間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當事人往往會想到向保險公司索賠,把損失降到最低。但很多人不知如何向保險公司理賠,車主對索賠程序缺乏一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的認識,導致投保容易索賠難。下面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間多久 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交通事故理賠時限為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理賠自己要先墊付嗎等法律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理賠時限為多長時間
1、機動車輛保險條款(2000)第二十八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 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 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 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第十七條規定:在承運人會同收貨人作出貨物運輸事故簽證時起,被保險人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據、證件,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3、一些人壽和健康保險條款對保險事故通知都作了類似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或5日或10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索賠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權利的期間。如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4、事故發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5、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 日內;一般事故15 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 5 日、15 日、20 日。事故發生后一般交警部門會在 30 日內制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須要調解,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申請調解也可以單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有時也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交警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當事人自受到該終結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也可以開始算。
二、交通事故理賠自己要先墊付嗎
1、對方車主先去修車,然后告知全責方車主修理的費用價格。全責方車主再打電話給對方報案的保險公司核對好金額是否準確。
2、全責方車主再詢問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問清自己 理賠 時需要對方提供什么單據、發票之類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險公司要求向對方車主詢問并拿到相關材料;
3、如果對方車主還提出額外的索賠費用,可直接忽視。如果提出的額外索賠內容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可報銷,全責方車主可先行墊付。如果提出的額外索賠費用并非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不賠,則全責方可不賠。
4、簡單來說就是,非責任方的汽車車身受損,可先利用車損險修自己的車,自己先墊付,保險公司把定損金額打到你的銀行卡上,然后全責方利用三者險修對方車,定損完畢,對方先墊付,對方再拿發票找全責方報銷,全責方拿發票找保險公司報銷。
交通事故理賠時限為多長時間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