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因工死亡 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
(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2016年徐州市工傷賠償標準,徐州市工傷賠償工資怎么計算徐州市是屬于江蘇省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那么員工工傷賠償計算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地方法 律規定進行執行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
具體規定如下: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 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 殘,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工傷保險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 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 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 療補助金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 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一次性傷 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 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傷殘鑒定一到十級標準及賠償傷殘鑒定一到十級標準及賠償如下:
1、一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
3、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一、傷殘鑒定標準
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有關規定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為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一級是生活不能自理、二級是生活需要有人照顧、三級是不能獨立生活、四級是日常生活嚴重受限、五級是有些生活能力受限、六級生活日常可以代償、七級是活動能力嚴重受限、八級是活動能力受限、九級是生活大部分受限、十級是生活部分受限。
二、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1級至4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系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徐州豐縣傷殘賠償標準 ;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級至10級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