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車主有連帶責任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報保險處理,讓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如果保險公司理賠金額不足以支付賠償金的,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司機承擔,如果肇事司機沒有能力承擔或者沒有足夠的能力承擔的,由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道路上因為過錯或是意外導致的人身傷亡或是財產損失的事件屬于交通事故。如果當時報案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了的話,或是之后報案也行,誰的責任大,誰的責任小,還是誰要對事故負全部責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門來認定的。交警部門會在對事故調查之日起10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確定各方的責任。根據雙方責任進行賠償,交通事故賠償,首先應由交警根據雙方違章過錯情節及過錯與事故結果的因果關系對責任進行認定。對責任認定不服,可在收到責任認定十日內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復核申請。傷者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傷者的具體傷殘程度、責任分擔、實際花費、戶口性質、年齡大小、家庭被撫養人情況、工資收入、住院時間長短及事故發生地等情況詳細計算。由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先予賠償,超出部分,按照事故當事人雙方責任,按照交警隊責任劃分,按比例承擔,車主與肇事司機符合一定條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或司機賠償后,再按照商業責任向保險公司理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肇事者無能力賠償,車主有責任賠償嗎車主有責任賠償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然后車主可以再向肇事者追償。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不是車主,是開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別人的車,發生事故后,就交通事故責任而言,誰開車誰負責,不會要車主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但是,肇事司機無力賠償的時候,法院會判決車主先行賠償傷者的損失,然后車主再向肇事司機追償。
根據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無力賠償分兩種情形:
一種是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種是未造成重大損失,經人民法院查明確實無力賠償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中止的條件消失的,恢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后司機賠不起要車主賠償嗎現在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小車是非常多的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而且有的駕駛員也沒有把安全放在心上,如果說出現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了交通事故的話,司機承擔的是主要責任但是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他賠不起,這個會不會讓車主賠償?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后司機賠不起要車主賠償嗎
對于交通事故中司機無法賠償車主,根據實際情況及法律規定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來說是誰開的車就誰承擔責任,如果這個事情和他都沒有任何關系的話,那么只是把車子借給了對方,一般不需要承擔嚴重的責任,而且車主還可以讓司機賠償相應的維修費,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肇事司機賠不起,車主是否需要墊付需要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本來車主就有連帶賠償責任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當肇事司機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賠償能力不足以賠償全部金額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車主就要賠償剩下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部分
在駕駛員全責的交通事故中,車主和駕駛員的賠償責任怎么分?由法院來加以確定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以獲得最大可能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賠償。
通常情況下,肇事司機作為事故直接當事人成為民事賠償主體,但需要明確,很多情況下交通事故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直接當事人和承擔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并不一致。比如,受雇傭的司機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和受害人是事故直接當事人,但民事賠償主體可能是雇主或者雇主與司機承擔連帶責任。
我國目前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有關立法,包括最新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均未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作概括和界定。我們通常看到的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主體定義是:對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的交通事故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他組織。這些法律、法規和定義都未能給出我們確定民事賠償主體的實用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曾經在第七十一條規定:“對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責任,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一)駕駛人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由駕駛人承擔;
(二)經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授權駕駛機動車的,由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承擔;
(三)未經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授權駕駛機動車的,由駕駛人承擔;(四)駕駛人與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就機動車事故責任的負擔事先已有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據前款第(二)項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駕駛人追償。”該條實際上是想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責任的承擔進行規定。但是有的委員提出,在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時,確定由誰承擔責任的情況比較復雜,在實踐中需要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本法可以不作規定。據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時將該條刪去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了。由此也可見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由誰作為民事賠償主體無論在立法上還是實務上都是個復雜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頒布的司法解釋中涉及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主體問題的包括:《關于被盜機動車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關于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關于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請示的批復》等,這些解釋是把對車輛的運行支配權和運行利益歸屬綜合起來作為認定標準確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主體的。
運行支配權,是指對車輛的運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權利;運行利益歸屬,是指從車輛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即可以是因機動車運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可以是間接利益。這樣我們至少可以形成一個淺顯的認識,即用“誰(對車輛)支配、受益,誰(作為民事賠償主體)承擔責任”這一標準來簡要確定民事賠償主體。當然,這種認識必然有局限,不能涵蓋所有情形,只能作為一個大體的把握標準。比如:非經許可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事務,象馬路上曬玉米影響車輛運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就不能套用“誰支配、受益,誰承擔責任”的標準,因為曬玉米人不可能對車輛進行支配、受益,但因為其影響道路正常通行,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也要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機動車所有人與其他機動車運行者關系構建的形式有:借用、租用、掛靠、承包、修理、質押、分期付款所有權保留等
民事賠償主體的確定比較復雜,基于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士的認知難以確定時,受害人應該把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主體盡可能的列為民事賠償主體,由法院來加以確定,以獲得最大可能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車主因駕駛員執行其職務行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適用的是無過錯原則。
1、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2.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當事人。”
3、雇主轉承替代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伙組織雇用的人員在進行雇傭合同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其雇主是當事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用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此條規定完全可以類推適用于駕駛員執行職務致他人損害的場合。受雇司機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法益。而雇主因雇員之服務而受有利益,自應負擔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下稱雇用者)代負責任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雇用者與駕駛人之間是否存在雇用關系。如何認定雇用關系的存在,應以雇用者與駕駛人之間客觀上有實質的選任、監督關系為限,不應局限于是否存在書面合同和受有報酬,凡事實上為他人駕車提供勞務者,不問有無合同、報酬,均為受雇人。即使所謂“臨時工”、“一時的幫手”等,只要這些人與正規的從業人員一樣,客觀上接受雇用者之指揮、監督,即應當承認他們與雇用者之間有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雇員)在從事雇傭關系事務中造成交通事故而致他人人身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責任法理上通常稱為"絕對責任。是否是在執行職務范圍內:
1.職務的時間或地點。如果駕車肇事行為發生的時間和空間是在授權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并且有為雇用人服務的目的,可認為是職務行為。
2.職務上給予機會的行為。如果駕駛人利用職務給的機會而實施侵權行為,該行為確與職務有內在的關聯,則應認定為屬于職務范圍。
3.故意行為。駕駛人執行職務故意加損害與他人,如果其行為與職務有內在關聯,即使其目的是為了達到私利,也應認定為職務范圍。
4.繞道行為。駕駛人分明從事公事,借機處理自己私事,導致交通事故損害發生,雇用人應否負責?受雇傭人未接受雇主的指令或安排,自行駕車造成事故的,因此類型行為未得到雇主的同意和授權,應當視為"擅自駕駛場合"造成事故,雇主不應承擔責任。應考察駕駛人的行為是否與其職務有關聯及是否純為個人利益兩方面因素。例,甲駕車送貨,繞道回家探望父母,途中將人撞傷。因探望父母是私事,與職務無關,雇用人自不負責。
5、受雇人在從事雇主指令、安排的交通事務活動中,受雇人(機動車輛駕駛員)本身遭受事故損害的責任主體認定比較復雜:(1)受雇人在從事雇主安排事務中,由于受雇人本身無過錯而遭受損失引發的損害賠償責任,應當由侵害方承擔,如果對方侵害人無力賠償或不能全部賠償的,應由雇主承擔代負責任。(2)受雇駕駛員駕駛車輛有過錯的,除對方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外,可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減輕或免除雇主的賠償責任。
6、如果雇主明知或者應當知道雇員自身無資質而指令安排雇員從事機動車駕駛活動因而引發的巨頭事故,應當由雇主承擔責任。
全責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全賠嗎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機動車駕駛員全責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保險公司賠付駕駛員賠不起車主全車主賠嗎 的時候都是按照醫保標準賠付的,因此會涉及到自費藥的問題,自費藥一般不賠。具體賠償比例,需要看具體案件用藥情況。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其受害者的保險在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來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