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是多少工傷的農村戶口死亡賠償金是多少的計算如下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農村戶口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按照全國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的50倍計算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工傷與戶口是沒有直接關系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配偶每月40%,其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農村戶口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農村戶口死亡賠償標準一般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二十倍。但六十周歲以上的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農村戶口意外死亡賠償農村戶口的受害人若因意外死亡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則死亡賠償金應當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按二十年計算。根據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侵害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農村戶口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農村戶口死亡賠償標準是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戶口死亡撫恤金 的二十倍。六十周歲以上的,增加一歲減少一倍,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