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農村修路占用耕地的賠償標準如下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
1、修路占地補償標準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各省不一。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
2、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農村修路占用宅基地補償標準法律分析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農民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土地被占用修路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補償包括兩項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一項是國家的補償,另一項是地方的補償。補償的標準根據一定的參照物來計算,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償、土地上青苗費以及被占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補償。對于占地修路補償,各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一般來說,被占用一畝地,可獲得三到五萬元的補償。
宅基地補償標準:
宅基地補償是根據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補償標準要到當地相關部門去查。
如果覺得補償標準太低:
1、可以去土地部門咨詢當地補償的標準是多少;
2、如果標準過低,可以去上級部門投訴。
怎么補償:
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農村修路占用土地補償標準是什么?農村修路占土地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計算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與青苗補償費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修路占用耕地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補償費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修路占地有什么補償標準1、修路 占地補償標準 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各省不一。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按照被征收土地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和農民的意見。
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賠償標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對占地修路補償有明確規定,征地補償款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宅基地及房屋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以及被征地農民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社會保障費用等。關于補償標準,國家給予原則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考當地修路占用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的經濟水平制定具體的標準。
農村修路占地補償費用
1、征用農村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照該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來計算;
2、征用農村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來計算;
3、征用農村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來計算;
4、征用農村宅基地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來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外再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農村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修路占地的一律視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組織進行的修路建設,應當由當地的政府向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進行申請,批復后,再進行征地登記和征地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農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應當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進行私下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