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傷殘 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人員在客觀檢驗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基礎上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 傷殘等級 的過程。 交通事故 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申請 傷殘鑒定 。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后15日以后的申請為無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再受理。申請應當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 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做傷殘鑒定去哪個部門傷殘鑒定分為人身意外傷殘鑒定和工傷鑒定。如果屬于人身意外傷殘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可以到司法鑒定所。如果是工傷傷殘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需要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勞動能力。當事人應當選擇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受傷的當事人在接受治療后,應當及時進行傷殘鑒定。鑒定一般要在傷者治療終結后進行。
傷殘鑒定一般去哪里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部門是司法部批準的專門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是面向社會服務的。一般大型醫院或者醫學院都有司法鑒定機構。
可以自行委托鑒定,也可以找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還可以進入訴訟程序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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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去哪辦理一、傷殘鑒定去哪做
1、傷殘鑒定個人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由司法部門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其中也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如果是因工傷導致的傷殘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
2、法律依據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做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對于做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有: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
2、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傷病情材料原件;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病歷本;
4、疾病診斷證明書等相關材料。
評殘在哪個部門申請傷殘鑒定一、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可向當地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一般市級司法局下設司法鑒定中心。二、工傷事故,則可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屬于市一級勞動局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下設機構。按照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傷殘鑒定一般需要30天,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工傷事故發生后,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社保部門收到材料后60日內作出決定,工傷認定書生效的,可以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工傷傷殘鑒定在哪個部門鑒定勞動部門專門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的鑒定單位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如果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做傷殘鑒定找哪個部門 ,勞動部門會安排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有專門的指定醫院、鑒定人員)。工傷是需要向市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的。
工傷范圍是工傷認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各國及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以及國際勞工公約對工傷范圍的規定主要采取以下幾種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舉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