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肇事車輛或者遺棄肇事車輛后逃跑的行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本質特征,就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因而不履行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報警并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理等法定義務。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隨著經濟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的迅速發展和生活水平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的提高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購買車輛作為交通工具,道路上車輛的增多,事故的發生率也不斷提高,如果發生 交通肇事逃逸 一般要判多少年呢? 首先了解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的解釋,是指發生 交通事故 后,造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以其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也就是說這是主觀行為,自己已經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其目的在于推卸、逃避責任。交通肇事逃逸不能僅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若在將傷者送往醫院后或者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時逃跑,也應當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如果肇事者不僅肇事逃逸,還在肇事前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 證據 等行為,造成 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認定這,法律上回判定負全部責任。 我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律 法規 的,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共財產、私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小于三年的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若肇事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判處大于等于三年小于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由于逃逸造成當事人死亡的,判處大于七年的有期徒刑,且被吊銷駕駛證,終身不能考。當肇事逃逸者逃逸后,有悔改行為,去 自首 ,積極配合調查,會適當從輕處理,一般會在大于三年小于七年的范圍內。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而離開事故發生現場的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肇事者對自己造成的交通事故假裝不知道而逃離現成的,也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當肇事者逃離事故現成的原因不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而是其他原因,比如怕遭到被害者親戚朋友或者圍觀者的毆打而逃離事故發生現場,但快速報警,接受調查,接受法律處理者,一般不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因此在判定交通肇事逃逸時,一定要在認定時加以區分,確保使用準確的法律。 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對認定的交通事故不存在爭議,并決定撤離事故現場自行協商解決的,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報案的,則不構成 交通肇事逃逸罪 。 總之,交通肇事逃逸根據其影響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別嚴重者,判處大于七年的有期徒刑。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定不要逃逸,一旦逃逸,判處 刑罰 很可能會加重。
肇事逃逸判多久三年以下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如果在發生事故后,沒有逃逸而導致死亡的話,都是在三年以下量刑。
【法律分析】
三年以下屬于輕刑,如果公安立案后把人關起了那么2-3個月就會送到檢察院,檢察院1個月就送到,在一月半內就要判下來。如果案情不復雜,在每個程序都可以快很多,從公安局立案到判決最多2個月。當事人及其親屬可以去公檢法催催具體的辦案人員,可以要求辦理快些。交通肇事罪的責任形式分為兩種情形:1、一般的交通肇事罪為過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能是過于自信的過失。行為人也可能有意識地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這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說是“故意”的,但不一定成立刑法上的故意。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往往是輕信能夠避免結果發生,然后仍然是過失。2、本罪既可能是危險駕駛罪的結果加重犯,也可能與危險駕駛罪構成想象竟合。危險駕駛是故意犯罪,但危險駕駛行為過失成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他人傷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的,應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此時,行為人對基犯(危險駕駛罪)是故意,對加重結果為過失。當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構成想象競合時,行為人雖然對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的,但對交通肇事罪仍然是過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肇事逃逸會怎樣處罰肇事逃逸會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的處罰如下: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的,嫌疑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嫌疑人會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肇事逃逸最低是三年嗎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最低是三年有期徒刑。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不構成犯罪的,那么就不是最低三年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了。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判刑幾年?一、 犯罪嫌疑人 肇事逃逸判刑幾年? 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判刑的年限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是 交通肇事罪 從重處罰的情節。 交通肇事 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相關拓展內容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一)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 過失犯罪 ,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 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為從主觀方面來看,在犯罪惡意上是很小的,是對現場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無疑問,其逃逸行為還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無論何種情形,行為人在逃逸時都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造成是不是肇事逃逸就判三年 了 交通事故 的發生,并對逃逸行為有直接的故意,這是行為人的主觀方面。 (二)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這就可以明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節來規定的。 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但又不具備酒后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解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后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雖然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構成的,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而在學界部分學者認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并不深。因此,對其處理不宜過重,具體把握尺度也宜寬不宜嚴,所以要對逃逸行為的時間和空間作必要的限定。 交通肇事已經是一種非常惡劣的駕駛行為了,肇事后沒有及時承擔相應的責任反而是選擇逃避,那么法律將會對其加重處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肇事者將傷者送到醫院治療卻沒有墊付相應的費用或者提供了虛假信息導致無法聯系的,也認定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