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被車撞發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賠償營養費的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具體的賠償標準是基于實際造成的傷害情況而定的,特別是不同傷害情況所需要支付的標準是不同的,可以向醫療部門咨詢相關情況,可以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法律分析
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交通事故造成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了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肯定是要賠償相關費用的,但在進行具體數額和標準的清算時,是需要按照實際的傷害情況而定的,對于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是可以按照保險公司的相關規定來賠償的,可以提交相關費用的證明來向要求賠償處理。
【個人建議】
交通事故的營養費是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要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另外營養費的認定應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被車撞了營養費怎么賠償,保險公司賠嗎?被車撞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了以后。保險公司是賠償營養費。但前提是肇事車輛得購買了。交強險和三者責任險。
營養費具體賠償多少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是按天計算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的。由醫生給出建議。然后保險公司參照醫生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的建議進行賠償。例如。事故中導致傷者骨折。營養費每天是100元。最高可以賠償到9000元。但是營養費適合。交強險當中的醫藥費捆綁在一起的。交強險當中有醫藥費1.8萬元。這1.8萬元是醫藥費加住院伙食補助費加營養費。總計是1.8萬元。如果傷者的第三項計算下來。不超過1.8萬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超過1.8萬了。超出的部分是按照責任劃分的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比例由雙方共同承擔的。
車撞人了,事后營養費怎么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營養費的計算的前提條件是:在醫院的出院診斷證明書上有“出院后需加強營養”的說明;計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過醫療費的20%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僅有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營養費是為了恢復健康而必須的費用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它應包括購買補品費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住院期間適當的湯水費等。
在當今日常生活中,人們注重生活品質,廣泛重視營養的補充的前提下,傷者的營養費對應的營養品顯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須的營養品,因此對于需要支付營養費的營養品應當的范圍與等級,應由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系統功能障礙者,如胃腸部分或全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礙者。
(5)不能正常進食,需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較大面積燒傷者。
以上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營養費
被車撞了打營養針保險給報銷嗎交通事故中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的營養費保險公司會賠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的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誤工費和營養費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里都有,但是保險公司對這些費用的報銷堅持一原則“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這些費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會扣除這部分費用,比如營養費,在保險公司是這樣理解的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必須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復健康的醫療藥物費用。我們普通大眾會認為營養費是不是就是我吃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了點人參燕窩,吃了只土雞之類的,這些費用在保險公司眼里可不是營養費哦,不會報銷的。
被撞傷營養費怎么給【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人身損害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的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肇事者應當賠償營養費,其賠償標準是被車撞傷有營養費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