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法律分析: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停電未通知(包括電視、報紙、公告等形式),突然拉閘停電,造成的電器損失由電力部門負責賠償。如果因為電路故障,包括自然跳閘和通知停電自己未采取措施,就由自己負責。具體有以下情況:
1、如果判定是電壓原因造成的電器燒毀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居民應該及時和電業部門取得聯系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并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事發7日后舉報無效。
2、在電壓出現反常的情況下,居民最好趕緊將家里的電器插銷都拔下來,或拉開電表箱內的開關,并立即撥打電業客戶服務熱線電話95598報修,由專業人員來處理。
3、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電器損壞,電力部門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由于施工單位外力破壞或自備發電機串電等第三人責任造成居民家中電器損壞的,應該由相應的責任人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鐵道部關于損壞通信線路賠償損失的規定第1條 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1982)28號《關于保護通信線路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的規定》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確保鐵路通信線路的安全暢通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特制訂本規定。第2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如有損壞鐵路部門的通信線路設備和阻斷通信的行為,應承擔修復線路設備的費用,賠償阻斷通信造成的經濟損失。第3條 賠償項目包括臨時搶通和正式修復被損壞線路設備所需的器材、設備、施工運輸等費用和阻斷通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第4條 賠償費的計算
1、修復損壞設備的費用,按一九八一年六月郵電部頒發的《郵電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有關規定,核實計算收取。本編制辦法及費用和定額遇有修改時,按修改后的規定執行。
2、阻斷通信的時間,自使用單位發現電路中斷開始計算,至修復后經測試驗證可用時為止。
行車電話,干、局線長途電話、電報,區段電話的阻斷時間,以每條電路阻斷一分鐘,即一路分為計算單位。每天阻斷時間超過三百分鐘的,按三百分鐘計算,三百分鐘以內的按實際分鐘計算。
市內電話的阻斷,以每對用戶線、中繼線為計算單位。阻斷通信不超過一小時的不收阻斷通信的經濟損失賠償費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超過一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上述阻斷通信的電路數或線對數,應按實際使用數計算。第5條 賠償費的標準
行車電話(包括列車調度電話、閉塞電話、扳道電話)、列車確報每路分一元。
干線長途電報、電話(包括干線各種調度電話)每路分五角。
局線電報、電話(包括局線各種調度電話)每路分三角。
區段電話(包括各站養路、公安等各種專用電話)每路分一角。
市內用戶電話(包括局間中繼線)每對每天一元。第6條 賠償費必須在通知肇事者后三個月內由肇事者一次交清,逾期未付的,應收滯納金。滯納金為每十天加收賠償費總額的百分之一,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算。肇事者拖延不付時,相關鐵路單位可向法庭起訴。第7條 各鐵路局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補充辦法。第8條 本規定的解釋和修改權屬于鐵道部。第9條 本規定自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如與本規定相抵觸,以本規定為準。
餐飲因線路故障停電造成損失供電局賠償嗎根據《合同法》第180條規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也規定,因供電設施臨時檢修需要停止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電戶。本案中,供電局對電路樓道進行臨時檢修時,未依法履行通知義務,致使林某的電腦被燒壞,應當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第二十八條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企業應當連續向用戶供電;
因故需要停止供電時,應當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戶或者進行公告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
(一)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提前7天通知用戶或者進行公告;
(二)因供電設施臨時檢修需要停止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戶;
故障停電給用戶造成損失應承擔責任嗎?國務院發布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的《電力供應使用條例》的規定,供電企業因故停電時,應按規定事先通知用戶或進行公告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供電企業違反供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國家電監會出臺的《居民供用電合同》中規定,如果不是因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電,電力部門就應承擔責任。
相關專家表示,對于這類問題首先要查清停電的原因,再確定相關賠償責任。如果是因為電力部門的過錯導致停電,電力部門應根據過錯性質和大小來承擔相應責任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如果是由于天氣原因等導致停電,電力部門則無需承擔責任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而購買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了相關保險的市民,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索賠。
供電公司線路問題把我家電器燒壞了,該怎么賠償我?如果是供電公司線路問題,把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你家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的電器燒壞了,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你只能自認倒霉,他是不會賠償你線路故障導致的損失誰賠償 的,因為這并不是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的,這是不可抗拒的一些自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