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法律分析】
公司破產債務清償順序為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產人所欠職工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所欠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相關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巳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問
公司破產的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呢(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訴訟費用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
(二)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三)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債務的清償順序有哪些一、破產清償順序的簡介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后階段。
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報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執行。相關依據為《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的破產財產的范疇,包括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屬于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企業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什么優先清償
在企業破產中,優先償還的債務有二部分:一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當企業破產時該企業的清償順序是一、正面回答
當企業破產時該企業的清償順序是: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分析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占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
三、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欠繳的社保如何處理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
欠繳的社會保險統籌費用應當繳納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之日。而具體的費用,應該依照相關規定執行,從該企業的破產財產中優先獲得清償,同時包括用人單位因為勞動合同終止而應該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企業破產債務償還順序企業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并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一種法律制度。那么當企業破產后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債務應當按照什么順序進行償還?首先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應當先償還破產人所欠職工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其次償還破產人欠繳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最后再行償還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上述需要注意的是,員工的經濟補償按照工作年限計算,滿一年補一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半個月工資,最高補償年限為12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破產應怎樣進行清償(一) 債務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按如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第一順位)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第二順位);
(3)破產債權(第三順位)。
其中,第一、二順位企業破產后債務清償順位 的請求權,稱為優先請求權。
(二)破產財產變價
破產財產變價,是指清算人將非金錢的破產財產,通過合法方式加以出讓,使之轉化為金錢形態,以便于清算分配的過程。破產財產在變價前,有必要進行估價的,應當進行估價。清算組進行破產財產的變價,應當制訂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審議通過。依照國家規定不能公開拍賣或出售的財產,應依國家規定的方式變賣。變賣破產財產,原則上應公開進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賣、招標出售、標價出售。
(三) 破產分配
破產分配,應首先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清法院裁定后執行。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如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在先順序清償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進行下一順序的清償;每一順序的債權,破產財產足夠清償的,予以定額清償;不足清償的,按比例清償。
(四) 補充分配
破產分配終結后,如發現本應納入破產財產分配的破產人財產的,應當追回財產,進行補充分配。一般說來,追回的破產財產通常是破產人隱匿、私分的財產,此外還有遺失財產、被盜財產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產人財產清冊中遺漏的財產。
綜上,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第一順位),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第二順位),破產債權(第三順位),并且第一、二順位的請求權,稱為優先請求權。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