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1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現行設計不會撞死人
2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被撞死的一般是自己作
3,按法理,被撞死的要賠償高鐵運營損失
4,但一般會象征性的發撫恤金,而不是賠償。(可憐的錢)
撞死人賠償標準交通肇事撞死人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的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肇事現場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如果事故輕微,且無人員傷亡,雙方當事人可先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協商一致即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如果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應即刻將傷亡人士送往醫院救治,并撥打“122”電話,向交警部門尋求幫助。在通話過程中,要清晰表達事故發生時間、地段、人員傷亡情況等,以便交警部門快速到達事故現場。與此同時,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必要時可先拍照。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122指揮中心或到達現場的民警,先根據情況做出判斷,積極在周圍搜救受害者,并將受傷嚴重或已經失去意識的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賠償標準是:
1、醫療費;
2、誤工費。誤工費通常按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按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由于傷致殘持續誤工的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補助費;
4、陪護費;
5、傷殘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撫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恤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高鐵站撞死人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