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公司不與員工簽訂無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不一定需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只有存在下列應當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情形而沒有訂立的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 訂立勞動合同 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續訂勞動合同 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況的,單位不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秳趧雍贤ā返诎耸l,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賠償雙倍工資您好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勞動法規定的雙倍工資,只適用于下列兩種情況,其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他情況都不適用。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工作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也拒絕賠償雙倍工資,我該怎么辦?工作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也拒絕賠償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并辦理離職手續。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雙倍工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可以進行協商計算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按照勞動者個人平時的基本工資的兩倍來進行計算,至于經濟賠償金是按照經濟補償金兩倍進行計算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限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位,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員工有過錯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員工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仍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3、員工無過錯,公司經營出現困難需要經濟性裁員
(1)公司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還是要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不簽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怎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雙倍賠償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的計算方式是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月平均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的月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具體計算方法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
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公司有幾個月沒發工資了,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嗎不能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只有在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能要求賠償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利益受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但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合理。
法律分析
為每一個付出勞動的勞動者支付薪酬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拒不支付工資的,那么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同時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后可以要求除基本工資以外額外的賠償,賠償標準是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勞動者要求賠償雙倍工資的,超過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了法定賠償標準。一般來說,勞動者主張賠償雙倍工資主要適用于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而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況。首先公司如果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那么不管幾個月沒發工資都不可能存在賠償雙倍工資的情況。公司如果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并且拖欠工資幾個月,那么勞動者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不賠償雙倍工資會怎樣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