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員工賠償多少要看具體情況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沒有統一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標準。如果是故意造成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則全額賠償;若過大過失造成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一般先由員工本人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再起訴解決。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具體標準不同。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法律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賠償標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應當從如下幾個條件考慮:
1、用人單位存在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
2、勞動者存在違反規章制度、操作流程或應當遵守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勞動紀律、職業規范等職務侵權行為;
3、損害與勞動者的違規行為是否有因果關系;
4.勞動者是否有主觀過錯。
對此,用人單位應當舉證證明,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
但是由于勞動關系具有人身依附性,企業作為勞動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應當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一般情況下,勞動者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一般而言,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應以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扣除工資。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除此之外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或者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因為疏忽大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罰款員工一千元合法嗎,一個月工資才4500?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規章制度處罰
和工資是多少沒有關系
并且勞動合同有約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話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罰款少于用人單位的損失,用人單位還可以追究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作失誤造成單位損失是否能扣發工資工作失誤造成單位損失可以扣發工資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扣發勞動者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工資,否則即侵犯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了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權利。但是,這并不是說用人單位就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法規定由于員工操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每個月扣20%的工資!還是當月扣20%!是這么回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扣工資多少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