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工傷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主要有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因此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職工因工受傷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根據鑒定結果要求賠償。按照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勞動者從發生工傷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一般要經歷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索賠三個階段。
工傷要相關賠什么費用一,員工受到一般傷害,要賠以下費用:
(1)醫療費;
(2)傷者住院期間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的伙食補助費;
(3)生活護理費;
(4)工傷期間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的工資;
(5)交通食宿費。
二,員工受傷并達到傷殘,要賠以下費用:
(1)醫療費;
(2)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3)生活護理費;
(4)工傷期間的工資;
(5)交通食宿費;
(6)輔助器具費;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傷殘津貼;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員工工傷死亡,要賠以下費用:
(1)喪葬補助金;
(2)一次性傷亡補助金;
(3)供養親屬撫恤金。
三,員工下落不明,區分以下情況決定工傷賠償:
(1)員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
(2)員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所以,根據員工受傷的不同程度,員工可以拿到的工傷賠償費用不同。并且,實際中,員工主張賠償時,要收取相應的憑證加以證明。當然,因為有些公司未購買社保,所以需要承擔員工的賠償金,若是公司拒絕賠償的,必要時可以起訴處理。了解更多先關信息,請關注華律網,優質在線律師為您解答。
職工工作中受傷職工的應該有哪些賠償職工工作期間受傷,應當有的賠償項目。(一)醫療費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憑據支付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 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 戶籍所在地 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工傷公司要賠哪些費用不同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的傷殘等級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賠償費用項目和標準不同。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擴展資料:
非法用工單位 傷亡人員 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六條 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因工作受傷需要賠付哪些費用 他賠償金。
第七條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第八條 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