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擋光賠償標準不同城市具體規定不一樣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具體以當地規定為主。
變壓器距離民宅5米以上則為安全。
以長春市為例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根據《長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二十五條規定:
因城市建設需要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新建建筑降低周邊生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時數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給被遮擋生活居住建筑的空間環境等造成一定影響,但仍能滿足本辦法規定日照標準的,建設單位與被遮擋生活居住建筑所有權人進行協商,可以給予被遮擋生活居住建筑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金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補助金額=每個窗戶面積×降低日照時數×補助標準
每個窗戶面積(平方米)和降低日照時數(分鐘)的計算以建設項目日照分析報告提供的數據為準,補助標準為100元/平方米?每分鐘。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配電部分)》第六節第十三條規定,10kv的變壓器安全距離是1.5米。
擴展資料:
一、生活居住建筑日照標準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的日照應當滿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時的標準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2.托兒所、幼兒園中的活動室及寢室的日照應當滿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時的標準。活動場地應當有不少于1/2的活動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
3.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臥室、起居室(廳)的日照應當滿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時的標準;
4.中、小學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滿窗日照不低于2小時的標準。操場應當有不少于1/2的活動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
5.醫院、療養院半數以上的病房和療養室的日照應當滿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時的標準;
6.集體宿舍半數以上的居室日照應當滿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時的標準。
二、被遮擋生活居住建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慮其日照遮擋:
1.屬于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違法建筑;
2.臨時性建筑;
3.建筑外墻面擅自拆改的采光門、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長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
請教關于房屋擋光問題日照間距不足 國家現行標準對住宅間距有明確規定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一些城市對住宅間距也做出了地方規定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如哈爾濱地區按國家規定新建住宅日照標準應為房高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的2.15倍,但哈爾濱市規定新區住宅日照間距為房高的1.8倍,舊區住宅日照間距為1.5倍,明顯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而一些開發商為多出房,房屋的日照間距連1.5—1.8倍都不能滿足,使1層—3層住房基本不能得到日照。還有的住宅日照遮擋嚴重,使整個單元豎向用戶不能得到日照。居室得到必要的日照是人類健康生活的需要,尤其是在北方寒冷地區,日照對老人、兒童尤為重要。對此建議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對于既有住宅日照標準不足的應予以補償,補償不光是指“擋光費”,而是應實施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的更新改造計劃等。對于新建住宅應強制執行國家標準并鼓勵創造日照的新住宅設計方案和新住宅體系。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使新建住宅的間距在不增加的條件下,日照質量得到加強。
我住七樓,前面蓋高層,影響彩光,怎么賠償?新建樓房擋光的補償標準是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1、被侵權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變原有房屋結構,如增大門窗面積、開天窗等,該項費用應屬賠償范圍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2、被侵權人因采光不足,室內照明設備使用時間相對延長,對照明設備的使用壽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較大影響,因此,將該項費用應酌情予以一次性賠償。
如侵權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發展,充分利用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了空間,其房屋有了軟大的增值,或者侵權人所蓋的高層建筑物純粹為了商淺論采光權糾紛中的權利保護品房開發,其建成房屋的經濟效益自不待言,與此鮮明對比的是,相鄰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響,其房屋在原有價值的基礎上有大幅的下降,因為房屋的價值取決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關鍵因素,因此應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原有價值及采光受影響后的價值予以評估,其差額部分應屬賠償范圍。
采光權的計算方式是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1、根據上述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以及同樣按照上述規定確定補償數額,兩項相加作為賠償總數:低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乘以賠償單位乘以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加超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乘以補償單位乘以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
2、按照不同時間段確定賠償數額,依據相關規定,將遮擋采光的時間,以不同時間段確定一個賠償單位,通常低于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大于高出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高于國家標準的作一次性補償,低于國家標準的計算賠償數額。
我家被前面的樓房嚴重擋光,他們應該怎么賠償?謝謝!1。你說的采光權問題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目前國家對采光權規定的比較籠統,除國家法律外各個地方有的對大城市采光權也作了一些規定,基本不涉及農村采光權;
2。 采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關于采光權的法律規定在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我國是納入到相鄰權的范疇里的。《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哈爾濱房屋擋光補償標準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下稱《規范》)的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筑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舊區改造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目前,采光權侵權案件的賠償沒有可以直接適用的法律、法規。《規范》確定民事賠償與經濟補償的界限。被遮擋后的日照時間低于《規范》規定的標準的,由侵權人對被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雖被遮擋,但被遮擋后的日照時間高于上述標準的,仍要由侵權方對被侵權方進行適當經濟補償。
采光權糾紛應當以一次性賠償為宜,以《規范》規定的標準,有兩種計算公式:
一種是首先根據上述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以及同樣按照上述規定確定補償數額,兩項相加作為賠償總數:
低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賠償單位(元/分鐘/平方米)×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超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補償單位(元/分鐘/平方米)×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
另一種方式是按照不同時間段確定賠償數額,依據《規范》的規定,將遮擋采光的時間,以不同時間段確定一個賠償單位,通常低于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大于高出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高于國家標準的作一次性補償;低于國家標準的計算賠償數額:
賠償單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廳面積(平方米)
3,以上是對城市采光權的部分規定,對農村沒有涉及,因此建議你同對方協商解決;并考慮如果對方有違反審批計劃,超過政府審批標準超高度建房的話,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