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如果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又重大失誤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是需要賠償公司的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但不是全部賠償,賠償額度約為損失的20%。如果沒有重大過失就無須賠償公司。如公司認為需要賠償,可以讓公司起訴解決,這樣對財務人員更有利
財務人員被詐騙以后,責任應該怎么劃分公司財務人員因工作原因被騙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屬于履行職務行為。因履行職務行為被騙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屬于工作過失。可參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即“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我是公司出納,被騙45萬,我應該怎么賠償?公司出納,被騙45萬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賠償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然后根據責任大小來劃分賠償。
如果公司有內控制度,而你沒有執行,這個需要你負全部責任。如果公司有內部控制,別的責任人也有過錯,可以按責任大小分擔賠償責任,責任大過錯大的自然賠償的金額也大。
作為出納,能被騙45萬元,只能說明你公司的內部控制形同虛設,或者是沒有內控制度,因此公司的主管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如果公司有規范的內控制度和內控流程,作為出納,一個人是不可能就把45萬元直接轉出去的。
規范的付款流程,應該是有“請款人”,然后經過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財務部才能啟動付款程序。
財務部在付款時,金額大于現金支付限額的(1000元),按規定應該通過銀行轉賬付款(俗稱公賬付款)。
銀行轉賬付款,現在有通過銀行柜臺和網銀付款的兩種模式。
通過銀行柜臺轉賬付款,需要填寫銀行單據如支票,并加蓋預留的銀行印鑒。按照內控制度管理要求,空白的銀行單據(如支票)和預留的銀行印鑒是不能由同一個保管的。
預留銀行印鑒,除了財務專用章外,至少還有一枚或者兩枚人名章,這些印章也是不能由一人保管。作為出納人員,更不應該同時保管前述的所有物品。
通過網銀轉賬付款,每家銀行都給開戶單位發有兩枚或以上的U盾之類的密匙。出納也只能是提交付款信息,不能直接把錢就轉出的。出納不能也不應該同時保管所有的網銀U盾。
一個人能完成直接轉出45萬元,如果不是采用欺騙手段,把不該屬于自己保管的U盾、預留印章等騙到手,那么就是企業的內控制度或內控執行存在嚴重漏銅。
部分企業喜歡搞一些“小金庫”或“私人賬戶”(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把一些見不得光的收入,或者是偷漏稅的收入,放在這些私人賬戶上,實際上處于一個人控制之下,為被騙埋下隱患。
因此,除非是出納故意采取欺騙手段(性質已經變化),公司資金被騙,主要還是企業的內控出了大問題,主要責任應該在管理層,經辦人反而責任小一些。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志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御臧獲,美肴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
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
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公司出納被騙,要付多大責任,要全賠嗎?這種情況首先要做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就是報案。讓公安部門介入。經過調查確實屬實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話。是不能由出納賠償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因為已經讓公安介入而且安情屬實。無理由讓個人承擔財務被騙公司要全賠怎么辦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