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在交通事故中與其相同的情況還有以下幾種:
1.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當事人毀滅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教練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3.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現場被破壞時,如何辦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1、保護事故現場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是事故當事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破壞事故現場,導致無法事故原因,無法劃分責任的,將承擔全部責任。
2、保險事故現場,法律有明確規定,具體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一方破壞現場!(高手請講)不會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警察來了照實說。他如果真的把現場完全破壞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話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他將負全部責任。另外根據文中描述推測:如果你是直行車,他在你右側路口也是直行的話,你的責任會大一點,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讓他破壞現場好了,對你更有利。
交通事故現場被破壞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何辦理?1、保護事故現場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是事故當事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破壞事故現場,導致無法事故原因,無法劃分責任的,將承擔全部責任。
2、保險事故現場,法律有明確規定,具體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對方私自破壞現場造成十級傷殘怎么處罰?如果破壞現場的話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可能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造成人員的損傷,如果達到實際傷殘的話,一般來說要賠償的項目有治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還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具體的要由警察去處理
破壞事故現場會受到怎樣的處罰?某紡織廠員工違反規定在廠區角落偷偷吸煙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并亂扔煙頭導致發生火災,致使多人受傷,廠區燒毀,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該員工害怕事情敗露將情況告知其親戚即廠區的安全生產負責人,拜托其親戚偽造現場隱藏罪證,但最終還是被事故調查組查清真相。安全生產負責人偽造、破壞現場的行為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對方破壞事故現場 ?
事故現場是追究責任、總結教訓的依據,應當妥善保護,不得破壞、偽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保護現場是每一個人的責任,破壞事故現場將受到相應的處罰,第三十六條還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存在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等行為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中引發火災的員工和作為親戚的安全生產負責人違反法律法規,破壞偽造現場,二者行為已然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六條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三十六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對破壞現場的行為進行處罰,能夠起到教育本人、警戒他人的作用。保護現場是展開事故調查的前提,事故調查又是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的重要內容,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破壞、偽造事故現場即違反了民法的誠信原則,嚴重的行為也會觸犯刑法,應當進行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其破壞現場的行為還可能影響企業或政府的聲譽,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