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工傷賠償金一般歸員工本人所有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勞動者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保險會支付保險金。無論是一般傷害、傷殘還是造成了員工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的死亡,單位都要負責任。如果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么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
法律分析
一般來說工傷賠償的金額歸受傷職工的。如果工傷導致職工死亡的,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工傷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者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因工傷亡后保險公司會支付保險金,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用人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兩種賠償金因為性質不同,其處理也差異較大。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但是,保險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指定保險受益人,必須獲得被保險人即職工的同意,否則指定無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賠償的錢給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的工傷待遇部分是在申請工傷待遇審核之后轉入審核申請表上選擇賬戶的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可以是員工也可以是公司賬戶。需要員工和單位協商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賠付錢是到公司還是到個人通過協商。
1、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的工傷待遇部分是在申請工傷待遇審核之后轉入審核申請表上選擇賬戶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的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可以是員工也可以是公司賬戶。需要員工和單位協商一致。因為很多情況下都有單位墊付醫療費的情況所以會給出選擇。
2、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3、工傷待遇審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后,向社保遞交申請后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工傷待遇審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受傷員工申請后在60日內下達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賠償的錢應該打在誰的賬戶上一般認為職工發生工傷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的治療費是由單位墊付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所以一般醫療費打到單位賬戶上。但是很多情況下都是職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單位賬戶后的醫療費職工要找單位要。如果個人支付醫療費想直接自己賬戶上的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要找單位寫個證明,大意是醫療費是職工承擔然后醫療費打到職工某某賬戶上。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部分是在申請工傷待遇審核之后轉入審核申請表上選擇賬戶的,可以是員工也可以是公司賬戶。需要員工和單位協商一致。因為很多情況下都有單位墊付醫療費的情況所以會給出選擇。工傷待遇審核是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后,向社保機構遞交申請后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基金賠付的錢屬于誰 :工傷待遇審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受傷員工申請后在60日內下達待遇。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式。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