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法律分析】: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一)、自行協商。
(二)、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三)、向法院民事起訴。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調解程序為:
(一)介紹交通事故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的基本情況;
(二)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分析當事人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于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三)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
(五)確定賠償方式。事故調解人員可根據有關交通事故處理方法、規定等,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經濟條件提出損害賠償方案,供事故當事人自愿協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當事人之間的損害賠償爭議:
1、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2、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故認定書出具以后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1、自行協商。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3、向法院民事起訴。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的情形(比如:酒后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后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詢(訊)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有責任的當事人無故不到的,可以依法傳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辦律師解答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如果對事故認定書如果不服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的人傷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續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如果對事故認定書無異議的,那就只剩下賠償問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