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1、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他違規駕駛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的情形下可以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 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3、向法院民事起訴,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貼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接下來怎么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交警一般會主持調解關于賠償事宜,當事人若對調解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當事人不愿意讓交警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交警調解不是必經程序。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接下來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交警一般會主持調解關于賠償事宜,當事人若對調解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當事人不愿意讓交警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交警調解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流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可以著手準備解決事故賠償問題。可以選擇調解或訴訟解決糾紛。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對責任有異議的,15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議。無異議的,10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不申請調解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可以參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和相關賠償標準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最后憑簽有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名字的協議書由交警部門制作《交通事故結案書》進行結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接下來怎么辦 @2019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該做些什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要做的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1、如果當事人對認定書不服的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可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提出書面的復核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2、如果當事人對認定書無異議的,可以通過調解或訴訟解決事故賠償糾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以后怎么辦解答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以后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事故當事人可以就事故損害的賠償可以自行協商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書簽字了是不是結案了"雙方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并不代表已經結案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因為事故認定書只是交警部門為定性、定量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違章以及違章與交通事故損害之間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的因果關系而形成的文書材料。交警給雙方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簽了交通事故責任書后 ,還需當面告知當事人,如若有異議,對事故證明不服的,可以有提出的權力,在3日內向交通部門申請復查。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已經為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或者喪葬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后及時書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交通肇事逃逸駕駛人的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