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一、第二條修改為:市房地產管理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市房屋拆遷管理處主管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區)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龍泉驛、青白江區和各縣(市)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所轄城鎮的房屋拆遷工作。二、第三條第(一)項修改為:拆遷人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領《拆遷許可證》時,必須持基本建設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銀行出具的建設項目資金證明和拆遷安置方案(包括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在接到拆遷人申請之日起一周內審查完畢,對符合要求的,發給《拆遷許可證》,并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動遷人員等以房屋拆遷公告形式在拆遷范圍內予以公布。房屋拆遷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拆遷人領得《拆遷許可證》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報送被拆遷人登記冊。安置、補償協議訂立后,可以辦理公證,并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拆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代管的房屋,其拆遷協議須經公證,并送房地產管理部門存檔。三、第四條修改為: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建設需要,按規定時間搬遷,不得拖延或阻撓。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或裁決作出的拆遷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拆遷,被拆遷房屋在五區的,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作出責令限期拆遷的決定;被拆遷房屋在龍泉驛區、青白江區和各縣(市)的,由所在區(市)、縣人民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遷的決定。逾期不拆遷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依照規定程序強制拆遷,或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或人民法院提供房屋和資金擔保。
拆遷當事人對房屋安置、補償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已作安置或提供了周轉用房的,不停止拆遷的執行。四、第五條增加兩款,作為第二、三款: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由拆遷人給予工料補償。
五區內的私房,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擴建后增加的面積,由房屋產權管理機關在《房屋產權證》上批注,城市建設拆遷時,拆遷人按照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估價給予補償。五、第七條(一)修改為:拆遷城鎮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拆遷人對房屋使用人參照原居住面積進行安置,對房屋所有人安置使用人的房屋與其被拆除房屋相等建筑面積進行產權調換。
房屋所有人放棄出租住房產權調換的,按照新建住房基本造價給予補償;放棄住房安置和產權調換的,按照新建住房商品價給予補償。六、第七條(二)項修改為:拆除按政府落實私房政策應予騰退尚未退還的房屋,由拆遷人對房屋使用人參照原居住面積進行安置。安置的住房由使用人或使用人所在單位按照本條第(四)項規定向拆遷人購買;房屋所有人在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他處已有住房,不需安置的,拆遷人可按新建住房商品價給予補償,房屋所有人或其直屬親屬正式戶口在本城鎮,住房確有困難的,由拆遷人用相等建筑面積的房屋與其進行產權調換。
拆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代管的住房,除安置使用人外,拆遷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交付被拆除代管房屋的再建費。七、第七條(三)項1目修改為:拆除公有住房,由拆遷人用安置使用人的房屋與其相等的建筑面積進行產權調換。企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住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償還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面積相等的部分,償還房屋以新建住房基本造價為準,被拆除房屋以房地產管理部門估價為準,互相結算差價。用安置使用人的房屋進行調換后的不足部分,由拆遷人按照新建住房商品價對房屋所有人給予補償。八、第七條(三)項2目修改為:拆除私有自住房,由拆遷人用相等建筑面積的房屋與私房所有人進行產權調換。償還房屋與原私有自住房面積相等的部分,由拆遷當事人按本條有關拆除企事業單位住房的規定結算差價。原私有自住房不足調換一套相近面積套型的住房時,不足部分由私房所有人按照本條第(四)項規定購買。原私有自住房與償還房屋產權調換后,剩余建筑面積在十平方米內的,由拆遷人按照新建住房商品價給予補償;剩余建筑面積超過十平方米,并按人平購房標準計算總數又未達到的,私房所有人方可按照本條第(四)項規定向拆遷人再購買相近面積的住房一套。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58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部分規范性文件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決定》已經2009年6月17日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市長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 葛紅林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附件1: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
序號制定機關文號文件標題1市政府成府發〔2000〕1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市政府成府發〔2000〕6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工作的通知3市政府成府發〔2000〕10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與區(市)縣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4市政府成府發〔2000〕11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等4部門關于市級和各城區工商稅務登記有關問題報告的通知5市政府成府發〔2000〕12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鼓勵外商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的通知6市政府成府發〔2000〕14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7市政府成府發〔2000〕14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參事室工作的通知8市政府成府發〔2000〕14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處置毒氣事件化學品爆炸等特種災害事故預案的通知9市政府成府發〔2000〕14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10市政府成府發〔2000〕15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市國資局關于被核銷資產處置問題實施意見的通知11市政府成府發〔2000〕15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成都市關于吸引人才、招商引資的戶口政策規定的通知12市政府成府發〔2000〕17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經委關于加強和改善企業管理意見的通知13市政府成府發〔2000〕17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川菜產業若干意見的通知14市政府成府發〔2000〕17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關于成都市各類企業工商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15市政府成府發〔2000〕18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公墓管理辦法》的通知16市政府成府發〔2000〕18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17市政府成府發〔2000〕20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我市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職責有關規定的通知18市政府成府發〔2001〕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19市政府成府發〔2001〕4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委、外經委關于鼓勵外商投資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我市服務貿易領域意見的通知20市政府成府發〔2001〕46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引薦外商投資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21市政府成府發〔2001〕5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22市政府成府發〔2001〕7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加強組織機構代碼工作意見的通知23市政府成府發〔2001〕86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衛生局關于《成都市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24市政府成府發〔2001〕10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25市政府成府發〔2001〕11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的通知26市政府成府發〔2001〕13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許經營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7市政府成府發〔2001〕13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逐步規范成都市投資市場的指導意見28市政府成府發〔2001〕14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公務員損害投資環境行為的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的通知29市政府成府發〔2001〕14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轉變政府機關作風查處損害投資環境行為的意見30市政府成府發〔2001〕15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勢工業企業“十五”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31市政府成府發〔2001〕16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32市政府成府發〔2001〕18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若干規定的通知33市政府成府發〔2001〕19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理整頓工作的通知34市政府成府發〔2001〕22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建設項目公共空間規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35市政府成府發〔2001〕23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貿易與糧食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三綠工程”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36市政府成府發〔2001〕24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37市政府成府發〔2002〕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38市政府成府發〔2002〕1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39市政府成府發〔2002〕3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信息基礎管線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40市政府成府發〔2002〕4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41市政府成府發〔2002〕56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等部門關于對我市城鎮困難人員實行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42市政府成府發〔2002〕5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43市政府成府發〔2002〕6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的通知44市政府府府發〔2002〕6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45市政府成府發〔2003〕4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的通知46市政府成府發〔2003〕4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商品房消費增長的若干意見47市政府成府發〔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一、廢止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市政府規章
序號文件名稱文號1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市政府令第8號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成都市城鎮基本建設拆遷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6號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擊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市政府令第17號4成都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32號5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市政府令第37號6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1號7成都市特種垃圾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68號8成都市生豬屠宰管理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73號9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77號10成都市禁止違法建設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82號11成都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規定市政府令第85號12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91號13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96號14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管理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00號15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市政府令第105號16成都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10號17成都市人民政府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專員試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21號18成都市地下水資源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37號19成都市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39號20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63號二、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序號文件名稱文號1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89〕133號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城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95〕155號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愛國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97〕110號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97〕112號5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戶外廣告位使用權拍賣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98〕122號6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一日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1998〕130號7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若干規定》的通知成府發〔1999〕152號8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配合成都地鐵工程建設的通知成府發〔2000〕45號9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通知成府發〔2000〕62號10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按屬地原則做好統計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00〕159號11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成都市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成府發〔2001〕54號1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證照頒發、公示、管理的實施意見 成府發〔2001〕119號1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開展社區就業工作的通知 成府發〔2001〕211號14成都市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的意見成府發〔2002〕26號15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委成都市三環路綠地綠化建設管理總體思路的通知成府發〔2002〕38號16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成府發〔2002〕46號17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成府發〔2002〕74號18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于調整現行戶口政策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3〕26號19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之間工作協調的意見 成府發〔2003〕29號20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稅局關于稅收屬地化征管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3〕40號21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村組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3〕48號2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見成府發〔2003〕57號23成都市人民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4〕3號2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成府發〔2004〕36號25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決定成府發〔2004〕38號26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04〕72號27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4〕86號28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05〕9號29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成府發〔2005〕32號30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險調節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 成府發〔2005〕36號31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成府發〔2005〕38號3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意見成府發〔2005〕45號3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工業集中發展區和工業點布局落實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05〕52號3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規范招商引資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5〕57號35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務局關于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5〕64號36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供銷合作社社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6〕7號37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成府發〔2006〕9號38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6〕10號39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6〕11號40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的意見成府發〔2006〕15號41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的通知成府發〔2006〕16號42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特殊教育2006-2010年發展規劃的通知成府發〔2006〕17號4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十一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的通知成府發〔2006〕29號4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 成府發〔2006〕48號45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73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決定》已經2011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現予公布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自公布之日起,廢止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廢止的市政府規章
序號制定機關文號規章名稱1市政府市政府令第20號成都市零售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辦法2市政府市政府令第21號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管理辦法3市政府市政府令第56號成都市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4市政府市政府令第93號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5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06號成都市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管理暫行辦法6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15號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強制執行程序規定7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43號成都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充規定8市政府市政府令第152號成都市農民養老保險辦法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
序號制定機關文號文 件 標 題1市政府成府發〔1987〕44號成都市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實施細則2市政府成府發〔1989〕195號成都市城鎮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管理辦法3市政府成府發〔1995〕190號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4市政府成府發〔1996〕120號成都市犬只管理辦法5市政府成府發〔1997〕84號成都市城鎮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6市政府成府發〔1998〕16號成都市旅游投訴辦法(修訂) 7市政府成府發〔1998〕179號成都市承辦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管理規定8市政府成府發〔1999〕153號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9市政府成府發〔2000〕15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經委關于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意見的通知10市政府成府發〔2001〕116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投資信息的意見 11市政府成府發〔2001〕13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12市政府成府發〔2001〕16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旅游區(點)建設和管理提升我市旅游整體形象的通知 13市政府成府發〔2001〕17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婦女發展規劃和成都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14市政府成府發〔2002〕1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對假冒偽劣產品及其違法者實施市場禁入的暫行規定》的通知15市政府成府發〔2002〕5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16市政府成府發〔2002〕7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17市政府成府發〔2003〕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18市政府成府發〔2003〕2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在我市實施地名冠名權有償使用的通知 19市政府成府發〔2003〕7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貫徹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的通知 20市政府成府發〔2004〕3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 21市政府成府發〔2004〕7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設2004-2010年發展規劃》的通知22市政府成府發〔2004〕8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農家樂旅游服務暫行規定》的通知23市政府成府發〔2005〕1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的實施意見 24市政府成府發〔2005〕7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創建節能型成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5市政府成府發〔2006〕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實施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的意見26市政府成府發〔2006〕2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十一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的通知 27市政府成府發〔2006〕4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28市政府成府發〔2006〕45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的若干意見 29市政府成府發〔2006〕6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安監局等部門關于成都市煤礦整頓關閉實施意見的通知30市政府成府發〔2006〕6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31市政府成府發〔2006〕73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水利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32市政府成府發〔2006〕7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補充規定》的通知33市政府成府發〔2006〕8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十一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34市政府成府發〔2006〕9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資源綜合利用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35市政府成府發〔2007〕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險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36市政府成府發〔2007〕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安全生產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37市政府成府發〔2007〕1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38市政府成府發〔2007〕1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電網建設的實施意見 39市政府成府發〔2007〕30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財政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40市政府成府發〔2007〕3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41市政府成府發〔2007〕3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能源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42市政府成府發〔2007〕5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成都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43市政府成府發〔2007〕58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提高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的意見 44市政府成府發〔2007〕6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國土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規章及其他政策措施的決定一、對主要內容與新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他政策措施不相適應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以及已被新的法規、規章或其他政策措施所代替的48件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予以廢止。二、對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37件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宣布失效。三、對1993年至2001年底公布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中明令廢止的13件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統一公布。
附件一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
^^成都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目錄(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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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文件名稱 | 發布機關及文(字)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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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發《國務院關于工人,| |其制定依據《國務院關于工人、|
|1 |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市人民委員會 |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已被|
| |實施細則(草案)》的 |市人委[58]人干字第04號 |2001年國務院令第 319號明令 |
| |通知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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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發《國務院關于留學生| |其制定依據《國務院關于留學生|
|2 |回國分配工作以后在見習|市人民委員會市人委 |回國分配工作以后在見習期間工|
| |期間工資待遇的規定》的|市秘[58] 051號 |資待遇的規定》已被2001年國務|
| |通知 | |院令第 319號明令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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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商用度量衡器管理|市政府辦公廳 |已被1996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
|3 | | |《成都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
| |辦法 |成辦發[1980]13號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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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轉發市計委、經 | |其制定依據國務院《工程技術干|
|4 |委、建委關于《工程技術|市政府成府發[1980]48號 |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已被2001|
| |干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 |年國務院令第 319號明令廢止 |
| |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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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關于社隊企業有關| |其制定依據國務院《關于發展社|
|5 | |市政府成府發[1981]58號 |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
| |問題的補充規定 | |案)》已被2001年國務院令第 |
| | | |319號明令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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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關于認真貫徹執行| |其制定依據已被1988年國務院制|
|6 |《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 |市政府成府發[1983]13號 |定的《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 |例》的通知 | |等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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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已被1997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
|7 |成都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市政府1983年 5月 1日發布| |
| | | |《成都市燃氣管理條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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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 |已被2001年市政府制定的《成都|
|8 |于成都市建委關于光纖電力拆遷 我市城鎮集體所有制企|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