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復議期限是30天。對認定書不服的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30天內作出復核結論。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時間是多久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時間是60天。根據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的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但是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期限在一般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的行政復議中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行政復議申請人提起行政復議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的時間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在這個時間內行政復議申請人都可以向復議機關申請復議。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相關行政復議機構在收到復議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于決定受理的,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即為受理之日。相關行政復議機關應自受理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特殊情況下,經相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30日。復議申請人如對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六條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行政復議期限幾天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能復議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只能復核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復核時限是三天。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期限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