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分情況,可能是十級傷殘。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按國家制定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國家標準GB/T16180-1996),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右腳踝韌帶損傷,經過手術,遺留輕度功能障礙的,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未經手術或者雖經手術治療沒有遺留功能障礙的,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踝關節韌帶部分斷裂屬幾級工傷?根據提問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理解為沒有發生骨折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更沒有進行關節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的內固定,僅僅是韌帶斷裂。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
16180-2006
),“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可定為八級傷殘。但這是由勞動局開局鑒定證明,由勞動局指定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的權威性醫院進行測量鑒定的。
腳踝韌帶損傷工傷鑒定等級【法律分析】
右腳踝韌帶損傷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經過手術,遺留輕度功能障礙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的,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腳踝韌帶斷裂屬于幾級傷殘 ;未經手術或者雖經手術治療沒有遺留功能障礙的,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