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果樹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的補償標準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如:櫻桃樹樹齡8-20年,每株補償1500-2000元。 征地補償標準 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等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 征地補償 綜合計算的標準。 果樹的補償標準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如:櫻桃樹樹齡8-20年,每株補償1500-2000元。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建議最好還是咨詢當地的國土局。 1、農村白沙樹,槐樹,柳樹等樹木為1-4年的為每一畝5000元,5—12年的每一畝18000元。13-20年的為30000元一畝。 2、農村房屋前后成熟樹林木為150元一棵。 征地補償費 計算方法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 集體土地 時付給被 征地 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 ①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②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 宅基地 、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綜上所述,可以明確的是各地的征地補償的標準都有所不同的,尤其是要考慮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性質,對于果樹一類不僅要確定果樹的類型,還要看果樹的生長情況,年限等,還有產值等情況,都應該納入補償的計算標準當中。
征地果樹的補償標準有哪些?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征收土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征收土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多少錢 果樹的補償標準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如:櫻桃樹樹齡8-20年,每株補償1500-2000元。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建議最好還是咨詢當地的國土局。 1、農村白沙樹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槐樹,柳樹等樹木為1-4年的為每一畝5000元,5—12年的每一畝18000元。13-20年的為30000元一畝。 2、農村房屋前后成熟樹林木為150元一棵。 注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具體補償標準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為準。 二、 征地補償費 計算方法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 集體土地 時付給被 征地 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 ①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②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 宅基地 、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綜合上面所說的,補償標準是要看各個城市的政策來進行計算的,地理位置越好的城市,那么補償的標準就會越高,因此,我們在補償之前是可以到當地的相關部門去問一下政策是怎么樣的,也可以避免之后補償的時候引起各種的糾紛,這也可以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果樹征地補償新標準是多少果樹 征地補償 新標準是多少?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因為果樹其實也分成梨樹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桃樹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杏樹,板栗等這些不同的品種,而且有些果樹如果正好是處于冬天被征收的,那補償標準大概都是在幾百元左右的。還有,以上資料當中涉及到的這些果樹征地補償的新標準只是做一個參考而已,征收果地的補償也要根據種植的果樹的平均年產值,當地政府出臺的才是最準確的。
陜西省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永久用地。
1.征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的通知》(陜政發〔2020〕12號)規定,按照項目沿線涉及縣(區)政府公布的征收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城區和城市規劃控制區按同區域同類在建重點項目補償標準執行。
2.青苗補償費:1200元/畝。
3.砍移樹木補償費:砍移成片果樹20000-40000元/畝;砍移成片景觀樹木10000-20000元/畝;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畝;其陜西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他土地上零星樹木按縣級以上政府制定的標準補償。
4.建構筑物拆遷補償:房屋拆遷按土木房650-750元/平方米、磚木房750-850元/平方米、磚混房(含磚、石窯洞)950-1050元/平方米、混凝土框架房1150元/平方米進行補償,各市、縣、區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予以細化。其他建構筑物拆遷按當地縣級以上政府現行補償標準執行。
5.被拆遷戶搬遷及過渡費5000元/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獎勵費為5000元/戶。
拆遷安置由當地政府負責,安置政策按當地縣級以上政府現行安置政策及標準執行。實行宅基地安置的,由地方政府負責補劃宅基地,因拆遷安置需另行征收土地的,用地面積不超過0.5畝/戶(含公共部分),安置用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永久用地標準執行,被拆遷戶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補助費用按7萬元/戶,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上樓安置涉及相關費用應經省自然資源廳商有關各方共同確認。
6.涉及企事業單位拆遷、國有土地補償及特殊路段、特殊建構筑物拆遷補償,由省自然資源廳商有關各方共同確定。
7.因項目建設需要遷改的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線路、管道、礦井、道路及水利設施,由市、縣、區政府組織產權單位拆除或遷移,按成本予以補償。
8.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9.征地范圍內現存的地表垃圾,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縣(區)政府負責清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建設單位負責具體銜接工作并應做好用地交付后的鐵路用地圍護及監管工作,防止傾倒新的垃圾。交付后產生的建筑垃圾清運由建設施工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