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交警不會不處理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對于不處理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的情況,是還沒有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警杜認定事故責任的話,是需要根據當時的事故現場以及具體情況進行認定的,如果對認定有困難的話,還需要做相關的鑒定,但是事故認定書出具的時間一般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0內出具,如果認定有困難的話,可以延長5日,如果您的認定書超過15日還未出具,則需要和承辦交警溝通一下具體原因次,對于賠償的問題,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賠償,但是一般都是在治療終結后主張賠償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處罰,因此,如果二年內無人報案,交通事故的責任人可能不會被行政處罰。同時,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訴時效規定的,超過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了追訴時效,將可能不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所以,發生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了交通事故后,要及時報案,及時請求處理,不可以久脫不管。當然,要針對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提出自己的具體要求,并決定自己具體的維權思路、方法、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遲遲不處理怎么辦?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級機關進行投訴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要求其作出處理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交通事故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交通事故認定書遲遲不出的原因有哪些出現事故認定遲遲不出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幾種:
一、事故重大復雜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需要反復做檢驗、鑒定、詢問、調查等
二、事故認定辦案交警已經作出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責任認定一旦宣布,將不利于機動車一方對受害人墊賠,推遲事故認定的宣布有利于穩定受害人家屬情緒,緩解社會矛盾
三、按新交法調解必須由事故雙方當事人自愿申請,交警調解不是事故賠償的必經程序,某些辦案人員依舊法習慣先主持賠償調解后認定責任
四、有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壓案現象嚴重,忙不過來
五、有些案件辦案交警爭議較大,向上級事故處理部門或法制部門請示備案需要一個過程。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五十條 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七日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獲案件后七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三日內,向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六十條 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在二日內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進行審核對復雜、疑難案件,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專家小組研究審核:
第六十一條 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經審核同意后,交通警察應當按照規定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通知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相關證據,說明認定的理由和依據,宣布交通事故認定結果,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對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當事人記錄在案。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行政訴訟法》第67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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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到現在快一個月了,交警還是拖著不處理該怎么辦?這個你只能去事故科找當時處理案件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的辦事人員事故科為什么遲遲不處理事故 ,要是找不到就打電話查詢或投訴電話都可以,你也可以撥打市長熱線就可以加快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