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顱腦損傷一般是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傷殘鑒定。交通事故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的當事人因傷致殘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在治療終結后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自己去鑒定的,如果對方不認可,打到法院,可能還需要重新鑒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頭部傷殘鑒定標準有哪些頭部受傷傷殘鑒定標準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Ⅰ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
a)雙側眼球缺失;
b)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Ⅱ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雙眼盲目5級;
d)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Ⅲ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雙眼盲目4級以上;
d)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e)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Ⅳ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雙眼盲目3級以上;
d)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e)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Ⅴ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1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
d.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于20°);
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
f.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0枚以上;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j.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重畸形);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Ⅵ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
c.雙眼低視力1級;
d.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e.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
g.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0%以上;
i.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
Ⅶ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重度張口受限;
d.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6枚以上;
e.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f.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g.外鼻部大部份缺損(或畸形);
h.面部瘢痕形成,面積24cm2以上;
i.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
j.頭皮無毛發75%以上。
Ⅷ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盲目4級以上;
b.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c.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12枚以上;
d.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
e.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f.鼻尖及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g.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8cm2以上;
h.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
i.頭皮無毛發50%以上;
j頜面部骨或軟組織缺損32立方厘米以上。
Ⅸ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盲目3級以上;
b.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
c.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d.上頜骨、下頜骨缺損中,牙齒脫落8枚以上;
e.口腔損傷,牙齒脫落16枚以上;
f.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
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
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2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0cm以上;
l.面部細小癱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cm2以上;
m.頭皮無毛發25%以上;
n.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16立方厘米以上。
Ⅹ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
a.一眼低視力1級;
b.b.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
d.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癥狀;
e.眼內異物存留;
f.外傷性白內障;
g.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q.頭皮無毛發40cm2以上;
r.顱骨缺損4cm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cm2以上,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
s.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頭部受傷怎么鑒定傷殘頭部受傷傷殘鑒定方法如下:
1、一級傷殘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2、二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等。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腦部傷殘鑒定的標準是什么?傷殘鑒定 就是 司法鑒定 ,和普通鑒定一樣,《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 對鑒定有規定可以看看。 第三章 司法鑒定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的實施 第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中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 司法鑒定人 進行鑒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十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二十條 司法鑒定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委托人、委托的鑒定事項或者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應當回避。 司法鑒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屬的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鑒定人回避的,應當向該鑒定人所屬的司法鑒定機構提出,由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委托人對司法鑒定機構是否實行回避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撤銷鑒定委托。 第二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嚴格依照有關技術規范保管和使用鑒定材料,嚴格監控鑒定材料的接收、傳遞、檢驗、保存和處置,建立科學、嚴密的管理制度。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鑒定材料損毀、遺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一)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組織或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三)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可以采用所屬司法鑒定機構自行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 第二十三條 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記錄可以采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條 司法鑒定人在進行鑒定的過程中,需要對女性作婦科檢查的,應當由女性司法鑒定人進行;無女性司法鑒定人的,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在鑒定過程中需要對未成年人的身體進行檢查的,應當通知其 監護人 到場。 對被鑒定人進行法醫 精神病鑒定 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鑒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 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 對需要進行尸體解剖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 第二十五條 司法鑒定機構在進行鑒定的過程中,遇有特別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向本機構以外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的司法鑒定人出具。 第二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第二十七條 司法鑒定機構在進行鑒定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鑒定: (一)發現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二)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不真實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鑒定材料耗盡、損壞,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絕補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鑒定材料的; (四)委托人的鑒定要求或者完成鑒定所需的技術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五)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鑒定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或者被鑒定人不予配合, 交通事故 腦部傷殘鑒定致使鑒定無法繼續進行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鑒定無法繼續進行的; (七)委托人撤銷鑒定委托或者主動要求終止鑒定的; (八)委托人拒絕支付鑒定費用的; (九)司法鑒定協議書約定的其他終止鑒定的情形。 終止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說明理由,并退還鑒定材料。 終止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根據終止的原因及責任,酌情退還有關鑒定費用。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請求進行補充鑒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發現委托的鑒定事項有遺漏的; (三)委托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 補充鑒定是原委托鑒定的組成部分。
車禍怎么做傷殘鑒定建議當事人選擇在當地人民法院備案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
【法律分析】
第一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受傷傷殘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后進行。治療終結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是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從鑒定機構的經驗性判斷鑒定時間來看車禍頭部傷殘鑒定 ,頭部傷害一般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傷害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第二,建議當事人選擇在當地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這樣鑒定結果才能被司法機關認可。第三,一般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托,所以當事人可以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來委托鑒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后由雙方共同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單方委托鑒定后一方不認可鑒定結果的情況,因此訴到法院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更為妥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