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是被人打傷,則可能涉及到侵權責任賠償案件。如果要起訴對方,則是按照侵權糾紛來申請,除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了起訴狀,還需要提供相應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的證明被打人的證據和受傷的情況,因受傷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因被打傷而減少的收入。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主要的證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能夠證明因被打傷而減少收入的證據。至于提供的證據能不能被法院認定并以此證據作為定案的事實,則根據提供的證據是否真實準確,如果證據比較直觀的反映被打受傷后支出的合理費用,一般是可以被認定為證據的,因此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法院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因此,提供的證據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不得因為為了求償而虛假的制作證據,法院不會認可還會追究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被人打了出院以后想起訴都需要什么手續需要寫個訴狀,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以及相關證據如醫院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的診療記錄,發票,出入院記錄等等,如有公安筆錄,也調取來作為證據。
法律分析
被打傷怎么起訴合法:被打傷起訴流程是:報警。公安局來安排傷情鑒定,如果構成輕傷,則對方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僅僅是輕微傷,則對方應當被行政拘留或罰款。同時,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責任要看傷情如何,構成重傷/輕傷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的話都要承擔刑事責任,無論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肯定是要承擔的。如果構不成刑事犯罪的話,派出所可能會調解解決,構成刑事犯罪的話,就要移交刑警大隊處理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了。被人打傷上訴程序有以下順序:1、在上訴時效內提交上訴狀。2、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并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被人打傷有哪些賠償: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打至輕微傷,想去法院起訴,具體步驟是什么?到公安機關報警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情況屬實,那就要進入起訴階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決有罪后要負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拒絕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就以故意傷害為理由起訴。法院判決故意傷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
法律分析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被打傷后,出院后向法院起訴,在醫院要開些什么證明?一般情況下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入院證明、住院證明、治療證明、醫藥費證明、出院證明等證明材料被打輕微傷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越全面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