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
法律分析喪葬費 :一般包括運尸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喪葬費 ,一期骨灰存放費喪葬費 ,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喪葬補助費標準喪葬費 :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并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后,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喪葬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喪葬費標準喪葬費的標準是地區的六個月平均工資喪葬費 ,所以不同的地區費用不同。此外還有撫恤金和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撫恤金按照本人工資的比例發放給親屬喪葬費 ;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死亡之前治療過的,還需要支付醫療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喪葬費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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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包括什么?喪葬費是指喪葬費 ,侵害自然人喪葬費 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喪葬費 ,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這明顯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此種損失 賠償義務人 應當進行賠償。 1、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喪葬費 : 1.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1.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占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2、在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公布前,實際上還有一種賠償實際損失的辦法,這就是按照喪葬的實際損失, 支付賠償金 。其應當賠償的項目是: 2.1壽衣費受害人死亡的壽衣支出,應當賠償。壽衣的購置費,應當是一般的壽衣,受害人家屬采用高級壽衣裝殮的,只賠償一般標準的壽衣損失。 2.2運尸和火化費這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當全額賠償。 2.3骨灰盒(棺木)費在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只賠償骨灰盒的購置費用,標準是中等的費用。如果受害人家屬采用高級骨灰盒,則按照中等的購置費用計算。在沒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則應當賠償棺木購置費。 2.4骨灰存放費用對此,只賠償一期骨灰盒放置費用。必須采用土葬的,則適當賠償安葬費。注:對以上的賠償,如果當地有關機關有賠償標準的,依照該規定標準賠償。沒有標準的,按照實際支出和上述合理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1上述司法解釋實際上只規定了一種賠償辦法,即:定額賠償辦法,實行一次性給付賠償。 3.2一次性賠償喪葬費,就是按照標準確定賠償金額。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的辦法,就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賠償6個月。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應當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確定。注:有的學者對這種規定一個相對固定數額標準確定喪葬費的做法提出疑問,認為“將來隨著喪葬費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不斷發展,司法者素質的提高,此種完全不考慮受害人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年齡等情況,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而是統一按照一個標準支付喪葬費的規定,終將為民法典所拋棄。”對此,我們認為雖然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賠償實際喪葬費損失的方法曾經普遍采用,但隨著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施行,應當嚴格執行該司法解釋規定的標準,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出應當賠償的喪葬費數額,實行定額化賠償,并向 賠償權利人 一次性給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