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強拆行為如果構成犯罪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的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房屋被強拆屬刑事案件嗎,派出所能立案嗎刑法 解釋: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 定義、量刑】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釋】本條是對 故意毀壞財物罪 及其刑事處罰的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 ,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這里所說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是指出于某種個人動機和目的,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共財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財物的行為。“毀壞”,是指毀滅和損壞。“毀滅”,是指使用各種方法故意使公私財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全部喪失。“損壞”,是指將某項公私財物部分毀壞,使其部分喪失價值和使用價值。
根據本條規定,構成 故意毀壞財物罪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故意毀壞財物罪 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同時,犯罪目的只是毀壞公私財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也是本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本質區別。、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本罪。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毀滅和損壞。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則應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同時,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程度。如果情節輕微或者數額較小,不構成犯罪。“其他嚴重情節”,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毀滅重要財物或者物品,損失嚴重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動機和手段特別惡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侵犯對象是各種公私財物。但是破壞某些特定的公私財物,侵犯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了其他客體,則不能以毀壞財物罪論處,例如,故意毀壞使用中的交通設備、交通工具、電力煤氣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故意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破壞生產經營的,以破壞生產經營罪論處。
根據本條規定,犯 故意毀壞財物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實際執行中,要注意 故意毀壞財物罪 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界限:其他侵犯財產罪并不損害公私財物本身,而是通過非法手段將公私財物所有權非法轉移,而 故意毀壞財物罪 則通過毀壞公私財物本身,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派出所是可以立案的
拆遷人違法強拆構成犯罪嗎一、拆遷人違法強拆構成犯罪嗎?
拆遷人違法強拆不一定構成犯罪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若是被強拆房屋的市場價值比較大,那么違法強拆者有可能會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作為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業用房,不僅自身價值較高而且還承擔著多重社會屬性,居者有其屋是社會穩定的有利保障。
相關法律規定:
1、《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刑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刑法》分則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于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除《刑法》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屬于民事賠償問題。
公民、單位在沒有獲得需要的情形之下,是不得強拆他人的房屋的,這是由于房屋屬于他人的財產、而自己實施的強拆行為在沒有獲得行政、或者是司法許可的情形下是違法的,而若是違法強拆的房屋價值比較大,強拆行為人有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產罪的可能。
強拆至人受傷怎樣定刑?強拆致人傷亡,會負什么法律責任,該如何維權?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的規定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違法強拆房屋造成人員傷亡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的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是屬于刑事案件,要承擔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二條
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強拆房屋是否構成強拆房屋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強拆屬于刑事案件 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