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規定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的是3倍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 懲罰性賠償 。 【相關延伸】 問:消費者 權益受到侵害 怎么辦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 答: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 消費者協會 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簡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退一賠十的具體規定“退一賠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的規定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針對的是生產者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以及經營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而經營的情形。
法律分析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既關涉到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也關涉到國家對食品行業的規制和管理。實踐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對消費者身心健康損害極大,屬于嚴重的違法侵害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嚴格規制和懲罰。有鑒于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于違反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規定了“退一賠十”的懲罰性賠償措施。具體來看,這一懲罰措施針對的對象包括食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針對的行為包括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經營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這兩種行為。從法律效果來看,消費者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賠償受到的損失,以填補損害,還可以要求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若懲罰性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則賠償一千元的懲罰性賠償金。以上,即為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有關“退一賠十”的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側重保護消費者,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義務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是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那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具有什么樣的特點呢首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側重保護消費者,對經營者給以一定的限制,也就是所謂的向消費者傾斜的特點。因為,大多數消費者是分散無序的自然人個體,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他們面對有組織、有經濟能力和專業知識的經營者,雖然所處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經濟實力和經營知識上卻處于弱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立法上還要堅持強調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對消費者來說必然造成事實上的不平等。正因為如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改傳統民法關于權利義務對等的慣例,在權利義務的規定上分別用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而沒有規定“消費者的義務”和“經營者的權利”,從而貫徹了保護弱者的指導思想。其次,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確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種懲罰性賠償雖然是支付給消費者的,但并不是消費者對經營者的懲罰,而是國家運用其權力通過立法確立的一項制度,體現了國家的意志,即威懾和懲罰那些惡意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經營者,并對受害的消費者進行特別補償,調動消費者同侵權行為作斗爭、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積極性。該問題涉及到的相關文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一賠三經營者虛假宣傳誤導和欺騙消費者進行購買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的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退一指無條件退款,賠三是指應當賠償消費者3倍的損失。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消費者權益有金額限制嗎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