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員工工傷索取賠償可分四步進行。
1、和單位進行協商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在協商一致后單位支付工傷賠償金額即可。
2、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傷賠償費用。
3、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安排勞動仲裁裁決,要求單位賠償。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受了工傷怎么和老板談要有三種途徑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
1、進行工傷認定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再傷殘等級鑒定。按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的工傷保險管理辦法確定的數量要求補償。如果不給,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者可到法院起訴,判決不服還可上述。好處是正常渠道,公平合理。缺點是可能時間很長。
2、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好處是時間快。缺點是你的費用可能要高,法院怎么判不好說。
3、與老板談判,直接簽協議給錢。好處是簡單,時間最快。缺點是一般的談判結果都比正常應得的要少。實在不行就對老板說:就算為企業做貢獻了,不要補償了。老板一感動就多給你一些。這是笑話,但真有這樣的老板。怎樣與老板談判要錢是一種技巧,盡量不要把關系搞壞。否則,即使采取第1和第2種辦法,你也會發現老板如果就和你叫勁,得到補償太難,花一、兩年時間是正常的。
發生工傷后怎樣跟老板談?工傷賠償標準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的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怎么向老板開口問工傷的是就直接說已經受傷這么長時間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了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這個工傷處理的流程是什么樣子的找老板談工傷開場白怎么說 ,直接問就好。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在工傷事故中,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受傷后存在后遺癥,那么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要求賠償。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
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員工治療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后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鑒定,判定傷殘等級。
4、待遇審核,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治療發票、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殘補助費用。
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系,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