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法律分析】
公司裁員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的賠償金按照員工在公司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的工作年限計算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按一年計算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最多支付十二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計算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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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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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員的賠償金一般怎么算,被裁員的時候,心里肯定是難以接受的,可是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裁員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見的問題,但是其中相關的法律條文,大家卻不是特別理解,因此在維護自己的利益的時候會受到一定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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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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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裁員賠償金如何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以上規定,個別裁員的經濟補償計算方式為等同于規模裁減人員為:一個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資,其中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業該如何合法裁員
1、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2、提出裁減人員方案;
3、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5、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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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的關系
一般而言,后者是前者的二倍,但也有例外,兩者不可兼得。
1、兩者不可兼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規定,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兩者計算的時長并不一致
根據上述《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舉例說明:
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合法終止的情形下,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起算,但如果是合同期滿違法終止的情形下,賠償金從入職之日起計算,可以早于2008年1月1日起算。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謂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包括銷售提成)、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但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等不在工資之列。
簡而言之,企業裁員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進行法定裁員,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處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裁員賠償怎么算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第一款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怎么算裁員后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實體性要件,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